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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赵王是你的晚辈,不是外人啦!”
如果朱高燧听到这句话,绝对会吐血。他要做的可不是安氏的晚辈,而是安氏的老公,甘飞宇的继父。
安氏被甘飞宇的这句话说动了,决定跟着儿子一起去朱高燧的庄子玩。这样说来,朱高燧也算是达到目的了。
翌日,朱高燧亲自上门接人,带着母子两个去往他的庄子。
朱高燧的庄子离北平城有很大一段距离,马车行了一天的路才到了朱高燧的庄子,他的庄子已经接近边关了。庄子里面的田地很少,大部分是草原,蓄养了牛羊马匹。安氏发现朱高燧将庄子规划得非常合理,甚至在庄子里面设置了一个纺织工坊,将羊毛纺织成粗布和毯子供应军队使用。
这一项完全震住了安氏,用羊毛织布,即便在后面的大清朝都没有出现过啊!难道这位朱高燧是个穿越者?安氏不由仔细打量朱高燧。
朱高燧发现安氏打量的视线,心中得意。这是安氏发现自己的好,开始注意自己了吗?却不知道自己一半的马甲被安氏给扒了。
朱高燧蠢萌的表现让安氏既黑线又好笑,这一位就算是穿越者也是一个比较单蠢的穿越者,不会给自己带来危险,不是那种“劳资是主角,其他穿越者都是畔脚石,都给劳资去死”的货的,以后可以和平往来。
安氏和甘飞宇在朱高燧的庄子住下来,整个庄子就只有他们三个主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比在家里面还要自在,甘飞宇玩得乐不思蜀。
“娘,一起去骑马啊!”甘飞宇如风一般跑进安氏的房间,小家伙脸上泛着红晕,看起来健康极了。
“好,你等娘换一身衣服。”安氏进入里间换了一身方便行动的男装,跟着甘飞宇出了自己住的小院子。朱高燧等在院子外面,看着英姿飒爽的安氏,眼睛一下子亮了。
“这身衣服非常适合夫人的气质。”
安氏抿唇一笑,也不搭话,只微微向朱高燧行了一礼,搭话的活儿全由甘飞宇负责。
朱高燧挠了挠后脑勺,唉,任重而道远啊!
安氏虽然会骑马,但为了不让甘飞宇怀疑——毕竟以她的经历,不会骑马才正常——装做不会骑马,需要人教授。这就便宜了朱高燧。这可是接近心上人的好机会啊。当然,朱高燧知道安氏会骑马,所以只做了个教授的样式,帮忙掩盖安氏会骑马的事实。安氏深深地看了朱高燧一眼,这个家伙真的很有意思。
等到安氏“学会”了骑马,朱高燧带着安氏和甘飞宇骑马在庄子里转悠,参观了庄子的养殖场以及各种工坊。除了纺织工坊,庄子里面还办了肉干加工坊。靠着养殖场和工坊的收入,庄子里面的人的日子过得不错,没有任何人挨饿受冻,这在寻常百姓中简直就是处身天堂一般的好日子了。因此,庄里的人非常感谢让他们吃饱穿暖的主人朱高燧。
“殿下,那里的房子是做什么的?也是工坊吗?”甘飞宇指着一处新修建的房子询问朱高燧。
朱高燧道:“不错,那处是新工坊,制做奶粉的。”
“奶粉?是什么?”甘飞宇好奇地问。
朱高燧答道:“奶粉啊,就是将牛奶、羊奶除去水份后制成的粉末,这样子利于保存,想喝的时候用热水冲泡就可以了。奶粉营养又健康,最长时间能够保存一年。”
“哇……”甘飞宇听得小嘴张得溜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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