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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呀好呀,肉肉好吃!”燕子拍手称快,原地蹦起来。
“那大哥是不是就要成为小说家,成为大作家?”标哥急吼吼询问,两眼放光,充满崇拜。
“你大哥我可是立志要成为小说之王的人!”在两小的影响下,方德华也了中二少年。
18岁,说是少年也不为过。
凭借着脑子里的网文,这个时代谁敢跟他抢小说之王这个头衔?!
“小说之王,小说之王!”标哥双手在空中乱挥,满脸激动的叫着。
两人丝毫不怀疑他大哥的话,从小就知道他大哥聪慧无比,是他们的榜样及目标。
看着两人的样子,方德华笑呵呵说:“好了好了,大哥准备开始写,你们安静点。”
标哥与燕子连忙捂住嘴巴,蹑手蹑脚走出房间。
等两人走出房间,方德华便听到在屋外玩闹的声音,摇摇头,凝气在稿纸的第一行中间写上“诛仙”两字,在第二行尾端迟疑,一时间没想好要哪个笔名。
正想写下德华两字,这能体现颜值与才华,又觉得不太合适。
咬着钢笔帽一会,最终写下“五白”这个笔名!
也只有这个名字配得上这璀璨的网文时代!
“序章”
“时间:不明,应该在很早、很早以前。”
……
方德华在脑子里调出《诛仙》,开始一字一句抄了起来。
看的时候并没有觉得字数多,一目十行,写的时候发现真累!
一小时过去,才抄完序章!不到两页纸,不足一千字!
揉了揉手腕,心中吐槽:果然钱也不是那么好赚的。若搁前世,我一小时早就码(抄)完三四千字了。
吐槽完毕,开始写(抄)第一章:“青云”!
炎热的夏日,破旧的泥砖屋子里,一个十八岁的竹竿后生正伏在书桌上奋笔疾书。
一时间,除了午后烦人的知了声音,就只有偶尔响起母鸡生蛋“咯咯咯”的声音。
不知道过了多久,方德华突然感觉身后有一股凉风,转头望去,正好看到两孩不知啥时候又来到房间里,拿着蒲扇轮流给他扇风。
心中再次涌上暖流,抹抹头上的汗珠说:“你们去玩吧,大哥不热。”
“等会再去!”
“我再帮大哥扇一会!”
方德华心中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让两人天天吃肉。
从记忆里获知,堂弟堂妹从小就跟在他屁股后面,标哥更是从小就穿他换下的衣服。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堪堪抄完第一章,一共三千多字。
伸伸懒腰,抬头朝着窗外看去,此时夕阳西坠,已是傍晚。
“燕子?标哥?”
听到声音后,燕子立即跑进房间,凑到桌面问:“大哥,你小说已经写完了吗?”
方德华甩甩手腕说:“还没,标哥呢?”
燕子见状,伸出一双小手开始在手腕处捏起来:“大哥累不累,燕子帮你揉揉。标哥去割猪草了,估计等会就回来。”
方德华随手将其抱起,走出屋外,发现太阳已经西下。
突然一只大黄狗从外面串进来,见到两人开始围着两人兴奋的跳起来。
燕子扭动身体要下去,想和大狗玩耍:“大黄,你怎么才回来,爸爸妈妈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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