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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浔一时间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叶出云见他难得露出这般纠结的神色,将红木盒推到他面前,思虑了一番缓缓说道:“十日欢我留着也无用,你拿去想卖便卖了,应该颇有些市场,卖了钱买一座竹楼养老应该是够的。若是想留着日后睡了合眼的姑娘也可,世间也没几个人能扛得住这药性,须臾便化作销骨的柔水乖顺地承欢于你身下,只是这东西可助你夺人,却不能助你夺心,还是慎用的好。不过若是遇上看得极不顺眼的人,给他喂上一粒,让他在床上翻滚硬上十日,倒是个极好的报复手段。”
叶浔打开红木盒,嘴角微微一抽,眼睛有些发直,问道:“十日欢你怎么会做?你还会做些什么?”
叶出云掀起眼帘瞥了他一眼,便猜到他又再盘算什么,淡淡道:“我会做的自然多了去,只是为何要与你说?你这张嘴极为不牢靠,连楚勾勾手指头,随便从山里抱只圆毛的小东西回来塞给你,俄顷你便能将我的底儿跟他抖个干净。”
要论这世上谁最了解叶浔,自然非叶连楚莫属。
叶连楚与叶浔一母同胞,与她是同父异母的兄妹,她对叶景润温顺,一如叶浔对叶连楚服帖。不过叶连楚向来不喜她,倒是叶浔自幼时被她带到四下无人的山野按在水里差点儿溺死后,便对她颇为上心,狗模狗样地端着一副兄长的姿态,人前护着她,人后总是想方设法地从她这讨便宜。
连楚与叶浔这对兄弟,一个是家规驯养的小古板,一个是放养无羁的风流客,不过却十分了解彼此。
叶浔喜欢圆毛的小东西,什么狗啊猫啊狐狸啊狼之类的,他圈养了不少,只要给他弄只乖巧可爱或威猛霸气的圆毛动物,不出一刻钟他便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叶连楚这招用的顺手,而且屡试不爽。叶浔这二货得了圆毛小兽便心花怒放,不知被叶连楚那只狡猾的老狗坑了多少次。每次坑完叶浔都骂,骂完也没见长一分记性。
叶出云想起他这二货的性子便有些头疼,将棋盘上的红木盒拿了回来,道:“这东西给你我总觉得有些不妥,还是我自己收着吧。”
叶浔立刻将盒子抢过来,塞进自己的阔袖内,盘膝坐在团蒲上,道:“送出去的东西怎么能再收回去?再说这些年叁哥也为你鞍前马后,你可没给过什么甜头。”
“给你也是可以的,若是你将我的事跟连楚说了,以后可就要夜夜小心了,说不定哪日我就潜入你房中,趁你熟睡时将你脐下叁寸的小金枪给割了。”叶出云不紧不慢地威胁道。
叶浔脸色微黑,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胯下,瞪着她道:“你碰了景润的金枪,这辈子都休想碰老子的!”
“我还没碰过景润的。”叶出云淡淡地笑了一下,忽然说道,“不过我倒是有个好建议,若是你想骑到连楚那狗东西的头上去,不如给他喂颗十日欢,趁机捅了他的菊花,这辈子他也就是你的胯下之物了。”
叶浔面色铁青,咬牙道:“老子可不像你,禽兽不如,连自己亲哥哥都上。”
“我这的确是个好主意,毕竟连楚那小古板要是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被你给破了处,那表情一定非常精彩。”叶出云只是想想便觉得十分畅快,那一巴掌早晚要让连楚那个狗东西还回来。
“禽兽啊你!”叶浔打了个哆嗦,看着一脸云淡风轻的叶出云,慨叹道,“叶家怎么就出了你这么个邪物?”
叶出云将咕嘟嘟冒着热气的茶壶提起,将两个杯子里分了茶,添了水,慢条斯理地冷笑了一下:“我也好奇,你说也叶家祖坟冒了什么青烟,竟然能生出我这等天资卓绝的怪物。”
叶浔捧着新沏的秋槿丝,嗅了一下扑面而来的茶香,奇怪道:“我一直都想不明白,为何独独由你手泡出的秋槿丝总是浓香满园?我看平日沏茶的水也是一样的,茶叶也都是同一批,怎么其他人泡出来的总是少了几分香,淡了几分味?”
“这也只能说明,都是手残。”
叶出云说话一向毒,叶浔捧着杯子,想着这种刚出炉的热茶泼在她脸上,是不是能毁掉她这副傲慢的嘴脸。如果不能毁掉,说不定还会被毒打一顿,然后被切掉后半辈的性福人生。不过也只是想想,他还真不敢试,毕竟上一个欺负叶出云的庶支弟子,早就被分了骨,喂了狼。到现在族人都还以为那弟子离家出走,不知所踪。
“若是能救景润,你还睡他吗?”叶浔有些好奇。
叶出云拿着杯子的手微顿,思考了许久才说道:“看情况吧,能睡自然是要睡的。”
“不如你去螭龙山之前,去把他睡了吧。”叶浔忽然有了提议,低声与她说,“到时候就算你横死螭龙山,也算是了却一桩遗愿。”
“滚!”叶出云懒得看他,托腮从桌子下抽了一本书,放在桌上随手翻着,“我看你才是真正的禽兽不如!”
“哎,对了!险些忘记跟你说了。”叶浔放下杯子,回头看了一眼守在外室的知杏,与她说道,“知杏,你去守着院子,别让人靠近!”
知杏提着裙摆嗒嗒地跑到门口,掩上了门扉,叶浔从胸前取出几张纸,递给了叶出云。
“这是上个月寄来的一批求药单子,其中有夜洲长乐王所求的解莲香。”
叶出云伸手接过,思索着夜洲长乐王是谁,但脑子里一时间对不上号,看着“解莲香”几个字,托腮将纸丢在一边:“长乐王是谁?”
“许宴陵啊!”叶浔瞪圆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叶出云,“夜洲是九洲之一,长乐王许宴陵是夜洲之主。”
“夜洲我知道,就是鬼蜮嘛!”叶出云将纸丢到铜炉里,很快纸张便被点燃,屋内飘散袅袅墨香,她耷拉着眼皮道,“他求解莲香做什么?”
“听说是为了救心爱的女人。”叶浔讲起这事不禁唏嘘,“我也只是听说,许宴陵这人清隽华贵,不倨不傲,长相亦是萧萧肃肃,风姿特秀。如今不过二十有叁,已是集权利地位和天下财富于一身,最难得的是这人还是痴情种,据说喜欢他幼时救了他的一个婢女,自夺权成为鬼蜮之主后,便将婢女养在自己日后会住正妃的殿内,只可惜这婢女早年护他伤了根基,如今一直缠绵病榻,所以他才四处求药,希望能求一颗解莲香。”
“不救!”叶出云挥了挥手,眼皮都没抬,“炼制解莲香费时费力,炼药十炉难出一颗上品,我对许宴陵无所求,他也不值得我非着心力。”
题外话:云大后面会真香的!写这种没人性的女主简直太爽了,没下限,没叁观,做事又阴又狠又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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