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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意最开始以为任常新只是听别人说,也就没细说吃饭的情形,其实他早就忘了,哪里还记得什么摸手。愣了好一会,才想起来,由不得叫苦不迭。
冯意以前逗女孩时就喜欢玩儿看手相这一招。他懂得杂,虽然不精但各方面都有涉猎,女孩子大多迷信手相星座什么的,他就拿出来哄哄小姑娘。那天那女孩让他看看手相,他也没在意,就看了。谁知道竟然被任常新看到了眼里。
冯意之前色迷心窍,脑子不清醒,现在前后一连贯,简直恨不得骂自己猪头,任常新肯定是亲眼看到了,才能问得那么详细。他只好将事情又详细说了遍,忽地想起出门时那女孩挽着他的手出来,这一幕肯定也落到任常新眼里了,又不由得叫苦。
他虽然有了人之后,和女孩相处顾忌了不少,不过有时候看到漂亮女孩也难免有些心动。这种心动就像是女人看到香水漂亮的衣裙一样。不过他也只是欣赏下罢了,并没有任何出轨的心思。那女孩确实是在追他,在鹏城这些天一直殷勤地找他,他那天实在推不了了,才和女孩出去吃饭。
他对女孩一向绅士,礼数周全,出门时那女孩挽住他的手臂出门,两人除了这点外再没有任何亲近的举动。如果是平时这么解释自然没有问题,但是现在他就是浑身长嘴,落到任常新眼里,也只能是狡辩。
冯意难得可怜兮兮地说,“老婆,我真地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你的事。”
任常新其实早就信了冯意。他前后联系了下,冯意说那女孩经常到公司找他,他这些天又没有去,估计落到那些外人的眼里就变成了冯意变心了。难怪那些人那个样子。
男人嘛,在外面总是要给女孩些面子的,和女孩挽手的事他又不是没做过。他既然信了冯意,自然不会在这些事上纠结。
他是个男人,要是斤斤计较,一点事抓着不放还叫男人嘛。
究其原因,他确实之前对他和冯意的事没有信心,总觉得两人不能长久。冯意这人嘴花能玩,也是他不敢真地彻底信他的原因之一。经历了这么一场,两人反而像是解开了心结,彼此的心更贴近了些。
不过想到这些天他竟然闹了这么个大乌龙,两人还因为这事差点分手,他就觉得格外丢脸。面子上更是下不去,可继续咬着不放,又显得他小气。
他只得冷哼了声,做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冷傲姿态。
这模样愈发看得冯意心痒难耐。在他下巴处的脚背莹白如玉,光滑润洁,顺着那脚掌而上,小腿纤瘦笔直,一丝赘肉也没有,贴在他的眼前,一想到就是这样的腿在他撞击的时候,紧紧地夹住他的腰,让他达到最极尽的快~感,他就难以克制。他实在无法忍耐,俯下头伸出舌头舔了上去,厚实有肉的舌尖,湿润地舔过柔腻滑润的脚面,瞬间如同电流般从任常新的皮肤传递到大脑皮层,刺激得他微微颤栗。
任常新从来没有玩过足恋这玩意,被人第一次被这么玩儿,冯意俯在他的脚背上,俊帅的脸,刚毅的下巴,这样纯男性的脸,吐出厚实滑腻的舌头,如同蛇般在他的脚上舔吻,仅仅是这种视觉上的刺激,就已经足够让他兴奋的了。
冯意大力嘬了口,将口水涂了任常新满满一脚背。他兴奋得连身体都微微颤抖,握住那只莹润的脚,略微低了头,大口地将圆润的脚趾含到嘴里。
这一下刺激得任常新长长地呻~吟了声,从脚趾处传来的细腻滑痒,被齿尖轻轻地含住啃咬,吸吮,□□,这种只在某些带颜色的书籍漫画里见到的画面,竟然被他亲身体验到。
这种滑痒从他的足间一点点地蔓延而上,使得他全身每一处都酥软了。他又羞又恼,想恶狠狠地斥责冯意,可话到了嘴边,吐出来的字眼却软软濡濡地,明明是抗拒斥责的话,却充满了满满情~色的意味。
冯意将任常新的脚趾头都舔吸了个遍,将那五个圆润柔腻,绽着微微粉色的脚趾舔得湿漉漉的。那圆润的趾头上带着些许细细的齿痕,他意犹未足地沿着脚背而上,舔上那纤瘦笔直,却不失力度的小腿,灵活的舌头如蛇般地蜿蜒,在那洁白柔滑的肌肤上涂上一层又一层粘腻的液体。
☆、第38章,(日更,每晚8:30)
自从两人上次闹了一次分手风波后,冯意简直化身为老婆奴,原本他就够体贴照顾任常新了,现在更是,进一步自我贬低了地位。这些变化并不是具体在某件事某个动作或者某个誓言上,而是在他们相处的每一处细节之中。
任常新原本就是个任性矫情的公子哥儿,这下更是踩着冯意,时不时矫情个几下。
原本两人的关系几乎在冯意公司里就近乎透明了,虽然他们没有言明,不过就两人那亲近的模样,长眼睛的都看得出来。经过这件事后,冯意更是肆无忌惮地秀恩爱,恨不得让每个人都看到。总算任常新好面子,只要出了冯意的办公室他从来都是冷着脸,高高昂着头,丝毫不理会冯意。反倒是冯意总是嬉皮笑脸地跟在他身边,时不时蹭一下,搂下脖子,亲下脸。
弄得任常新恨不得将人踢个十万八千里远。
任常新自然没有和冯意提起他在他公司被人善意提醒的事,只不过冯意为人精明,他回来后自然询问了当天的事宜,小助理支支吾吾吞吞吐吐地说了一通,将冯意闹得哭笑不得,他也不是什么小气的人,挥挥手就让人下去了。
果然舆论能够杀死人,在他们的感情还未成熟稳定的时候,任何一些风吹草动旁人的议论都容易让他们动摇。要不是他们彼此之间都有感情,如果就这么任由误会加深,不去解释,经年之后,就成为彼此最深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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