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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以我们共同生活的角度,来继续谈论购物中心。那么我和joy真正流连得最多的地方,要算是其间的咖啡店,电影院,甜品店。以及偶尔会去的各种游乐设施。
再追溯下来,还有各式各样的大大小小餐厅。一般一周半会去一次超市。
书店,我爱去,而她不爱阅读。我拖着她去就会装死一般瘫软着,奄奄一息。要不就呵欠连天,百无聊赖,连翻翻小说的心情都欠奉。
新书的话,国家书店就是唯一的去处,再无其他。好消息是本土的作品都不算贵,而一些著名的大作都有低价的特别版本。而旧书就去一楼的二手书店,再怎么厚的原版小说都是五十菲元一本。
她是单纯的孩子,也还不喜欢在购物中心买昂贵的服饰。虽然我觉得那衣物价格和香港的相差无几。但她就是说自己去集市淘来的衣衫穿着才随意轻松。
我也就不再坚持,只是中途回来从香港给她带了运动鞋和裙子,皮鞋。还有一些香水。
她最喜欢的是裙子。因为连衣裙在这里还算少见。她们多是单独的各种短裙,或者职业套裙。黑皮鞋一看便不算质地优良。
更多的时候,是穿着t恤牛仔,配着露趾或者不露脚趾的凉鞋拖鞋。身材凹凸有致,脚踝以下脚线纤细,透着别样性感。
joy身材高挑,但却不会瘦或者嫌胖,是恰到好处的匀称健美。
她是天生的衣架子,平日里随意穿着也是美丽动人的。前台的职业套裙更是存托得人比花娇。
见她第一眼的人,无论如何都会不由自主心生喜欢。
以前我会吃醋嫉妒。后来我也觉得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就理解那些爱慕者,也信任她的忠诚专一。
这里年轻的菲妹,真的是天生性感火辣,顾盼含情。大胆一点的就是各种吊带热裤,配人字拖,潇洒爽丽。
讲究一点的还配白色浅根袜和运动鞋。
这是她们生命中最美好的年华,一个个的青春随意入目都是赏心乐事。
如诗如醉,青葱鲜嫩。芳华流转,像是轻快的歌声拂过来。
因为,时光稍逝,她们结婚生育以后,很快就会发福走样,再看全是大妈一样惨不忍睹,不堪入目了。
所以我想,韶华正妙的时候,再怎么打扮的花枝招展,肆意张扬都是可以原谅,甚至是赞美或者欣赏的。
因为现在的美好,真是分秒必争。短短的一瞬就走失了,就在你开始想要珍惜时,就是尾巴也要滑不溜秋地从手里,指缝里逃逸了。
而我们对青春最好的珍惜,就是尽情的挥霍,燃烧得越是炙热越好。毕竟青春的果实,和其他任何的食物一样,都是有保质期的。
对于这样鲜美又容易腐坏的果实,最正确的打开策略居然是暴饮暴食。
joy也喜欢运动鞋。以前她穿过的运动鞋应该很少。因为这热带气候,大家都贪图凉快方便,很多时候都是凉鞋拖鞋,不惧日晒雨淋。上学才是制服皮鞋。确实没有多少时间需要运动鞋。
她真的是百搭女王。试过的多款造型都那么妥帖自然。果然丽质天生的人,怎么穿和穿什么都不会愧对观众。
白的简单的t恤,加上蓝色牛仔裤,踩上这款newbalance的休闲复古白蓝款。她的身材愈发婀娜,双腿修长。黑发如漆似墨,双眸晶莹,流光溢彩。
“joy,你可真是美丽至极。”我左右端详,总还是觉得看不够。也没有办法削减或者诋毁,这快要灼伤双眼的美分毫。又没有策略减少自己对她的迷恋半点。
她开始有点害羞了,嘴角却是甜甜的笑。两个小小的酒涡也在一起诉说着开心。
小时候家里的老人就教我,长大了一定要喜欢眼睛亮晶晶,还有小酒窝的女孩子。
她们管这小小的酒涡叫做小米窝,或者米酒涡。还说这样的女孩子会醉人。
我的人生之路走到现在,瞻前顾后,就发现自己真是严格遵循这些条款。自觉或是不自觉。也许正是这样的情有独钟,我的情史才如此这般的简单吧,乏善可陈。
joy算得上集我所有的爱慕因素于一体的完美存在了。我不得不怀疑这根本就是老天爷可怜我。给了之前种种磨难,又在我绝望之际,在这美好的地方一次性补偿着我。
还真是大起大落,疾风骤雨般的恩宠啊。
以前我总欷歔感叹,要么怨天尤人,要么自怨自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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