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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欧阳俊,是一名贸易公司的人事部经理。」
他年纪不过大我数年,就能当上经理级的职位,实在不容易。但这样厚职的代价是,他脸颊的憔悴,来得比任何人还快。而那对不大且无神的眼睛,却令他看起来似个行尸走肉,脸上无光,眉头绷紧,还有嘴巴里那棚有烟渍的牙齿,也让人觉得他是个压力双肩垂,天下一人扛的可怜虫。
他的故事,和我听的市里每一个人都一样,简单而悲伤。
他就是个上班一族,而且是个典型的上班一族。朝九晚五,只是合约上的客气说明,肠肥脑满的上司要是心情好呢,说不准给你一个朝九午三就能下班,可是经验告诉我们,上司的心情往往比屎堆里的臭虫更不堪入目。
加班下来,不是七点下班,就是九点下班,老闆人很好,在公司里设了咖啡机、冰箱和微波炉,确保他准不会在加班时饿死渴死睏死,而且还不收电费。七点下班,还能赶得上参加朋友们的约会,九点下班时,就已经在公司里吃饱了,有时是吃盒饭饱的,有时是吃气饱的。
他说他在这样的生活下已经活了五年,生不如死。穿得一身衣冠楚楚,显得一脸风度翩翩,其实也是你看我好、我看你好的角度罢了。
他渴望自由的追求,他不明白为何人一生出来就要为工作舖路。从小时候他妈妈对他说,叫他要用功读书,将来才有好工作,高薪厚职,坐在冷气房里也能赚钱,那多快活。
可那时候他还是个手拿着摇控车的小孩子,他妈妈从那天起就勒令他不能再吊儿郎当,把他的玩具没收了。那时候,他不知道甚么叫遗憾,他把时间全部投进了读书上面,努力把每一个试都考好。他对自己说,把试考好,将来找到好工作了,就可以买好多好多玩具给自己。
可以买好多好多玩具给自己。
玩具呢?
玩具变成了来不可拒的工作,日复一日,夜复一夜,他渐渐此忘记了最可以让他快乐的玩具,当最快乐的东西被遗忘了,快乐也渐行渐远了。
快乐在他心中是甚么?在欧阳俊对这问题的答案是遥不可及。
「快乐是我已经遗忘了的东西,但是我已经习惯了没有快乐的日子。」他说。
我想最可悲的应该就是这样了吧?失去快乐并不可怕,你可以把快乐找回来,哪怕你是放弃高薪厚职、放弃安稳生活还是放弃要有热水洗澡就有热水洗澡;要有冷气助眠就有冷气助眠的日子,只要你享受快乐就好了。
最可怕的是你已经放弃再去寻找快乐的根源。你已经习惯了无疾而终的生活,对任何事都不再有兴趣,对任何都只是带着好吧随便吧可以吧的态度,人生的意义还在哪里呢?
在每一天都拚命工作、拚命挣钱,拚命为了明天而牺牲今天,然后明天就用作牺牲品来换取将来,而将来,根本就没有停下来的将来,也没有时间去想将来,因为今天太忙,明天一样。
玩具呢?
「所以我长大了,也再没有买过玩具给自己。」他喝下今晚的第二瓶酒,继续说:「长大了才发现,有时间并不是用来寻快乐,有钱也并不是用买玩具。」
他说他大学毕业就找了一份在贸易公司里的工作,没做多久就因为帮了公司一个大忙所以就升职了,公司把他迁升到人事部的副经理位置上,没两年,经理疲劳过度在办公室里暴毙了,接位的就是他,他还笑着说,没暴毙算他好运。
升上经理后,不但工作量大,而且工作压力也大。他最爱有时间就去跑跑步,但他的工作是注定没时间的,所以他并没有机会去跑步。
「所以我选择了跑步上班,同事看到我还以为我是个阳光美男子型的经理,其实我就只为了健康和省钱。不然又死了一个在公司,恐怖往后公司再也请不到经理了。」他苦笑摇头。
「你奴性还真重,自己死了还在担心公司的前途。」我掰开花生,吃下两颗。
「公司付我钱,我只是食君之禄死君之难罢了。」他笑更苦了:「拿他两万多元薪金,一个月算下来,真不知道花了去哪。」
他说他本来还有个女友,总是催他结婚。可不是他不想结,而是他是个爱把大事筹备得非常完善的人。他第一个想到的是经济能力,月薪两万五,单人租房租金已经花了八千块,水电煤加起来月均两千块,还要独子供养他已经退休的老父母每月六千块,就算跑步上班加上尽量不吃早餐,他还要花费约三千块在这里,每个月还要预留多一千块出来给一些庆祝活动和派对。
一个月算下来,他最多每月可以储起五千块。他说他走过地產分行,楼价总是让他天天叫苦连天,最便宜的也要三百万左右,三成首期就要九十万。他算过如果先要存个首期,要花一百八十个月,也就是十五年。
「十五年?结婚不可以租个房子住就算了吗?」二十出头的我从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而且还没算你往后供楼的问题呢?」
「继续住那里,你还可以继续每月存五千块,这不更好吗?」应该是单身的阿飞也问。
「我当然没所谓,可是我女友爸爸不让。」他放下酒瓶,哭了起来。
原来他女友爸爸想欧阳俊至少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才让把女儿嫁给他,不然只可以接受棒打鸳鸯的结局。他问了他女友,他女友却说男人有自己的房子是很正常的事,她觉得自己爸爸在年轻时也买了一套房子才跟她妈结婚,他总不会做不到吧?
「我没跟她争辩时移世易,楼价不如从前的问题,我只能默默承受在这时代下男人的痛苦。」欧阳俊泪流得他都来不及拭去:「他爸爸也总是看不起我,叫我没钱别学人结婚,他不会把女儿嫁给没大志的男人。然后我们就分手了。」
「来,说出你最后的愿望,然后我们死得痛痛快快地。」我伸出右手到他面前,他抬头红眼看着我。
「好!」他没有破涕为笑,他是边哭边笑,那笑可悲了。
也许在这一刻,我终于明白文君彦成立「自杀会」的原因,就是在死前一刻,我们至才再活得有价值一次。
「现在这一刻,我只想证明他们看不起我是错的。」他擦乾眼泪,有种化悲愤为力量的感觉。
「欢迎加入。」
我紧紧地握住他的手,这个垂死的都市的夜晚,再有一人将无悔地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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